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向社会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精心组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相关部门配合,分工合作,全面总结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共同高质量编制报告。
二、主要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充分反映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展现学校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生师比,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情况。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三、编制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将应用于高校评估及质量预警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告编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无锡学院质量报告分工安排,完成报告有关内容的撰写,具体做到:
(—)报告撰写要求
一是内容客观全面、工作亮点突出。基于部门实际情况,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全面分析教学基本状态,重点突出本学年度教学亮点、成就和经验,并提供详实数据、具体案例及相关图片等,全方位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现状。
二是问题把握精准,措施阐述到位。以报告编制为契机,开展自我检查和评估,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主要原因,提出不少于两条改进措施(原因和措施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00字),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二)数据要求
1.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及《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
2.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计算,为2023—2024学年。
3.第4项数据(生师比(全校及分专业)),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在校本科生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教师总数=分专业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分专业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主要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单名教师最多归属一个专业,参与多专业教学的教师不得在多专业中重复计算。对于按专业类招生或未将教师分到专业的学校专业,分专业生师比暂时按照所在专业类生师比计。专业类生师比=专业类内所有专业在校本科生数/专业类教师总数。
4.第10项数据(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5.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6.第24、25两项数据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7.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解(附件1)开展报告撰写工作,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2)(单位盖章)的报送,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报告及支撑数据的撰写报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607),电子版发送至jxpg@cwxu.edu.cn。
联系人:杭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421。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6日